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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离休干部,并持有“”伤残证,请问一次性抚陋全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离休干部父亲伤残机关工作人员提问题

摘要:您好!现将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民[1986]优6号)文件规定: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按其牺牲时的20个月工资计发,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按其病故时的10个月工资计发,但其最高数额不得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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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世界

《老年世界》(CN:15-1013/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老年世界》宣传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干部历史功勋和优良的革命传统,以及他们离休以后发挥余热的先进事迹,丰富离休老同志的文化生活,指导他们学习、生活,为老同志们的健康服务,同时交流各地老干部的工作经验,介绍各地老干部工作中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及活动中心开展活动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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