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邱连云精神赡养赡养费给付作价大学毕业赡养义务孤儿院女儿
摘要:编辑同志:王老太不能生育,从孤儿院领养一女,取名丽丽。丽丽大学毕业后去外地工作,王老太在老伴去世后独居。女儿丽丽每月都寄赡养费回来,可因工作忙,又身在千里之外,有时一年也难得回来看望老人一次。王老太孤独难忍,就将女儿告上了法庭,要求女儿履行精神赡养义务,并要求将“没尽的精神赡养”折款作价予以给付。经居委会调解,王老太最后撤诉。请问:王老太的请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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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世界》(CN:15-1013/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老年世界》宣传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干部历史功勋和优良的革命传统,以及他们离休以后发挥余热的先进事迹,丰富离休老同志的文化生活,指导他们学习、生活,为老同志们的健康服务,同时交流各地老干部的工作经验,介绍各地老干部工作中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及活动中心开展活动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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