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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赡养费能折款作价给付吗?

作者:邱连云精神赡养赡养费给付作价大学毕业赡养义务孤儿院女儿

摘要:编辑同志:王老太不能生育,从孤儿院领养一女,取名丽丽。丽丽大学毕业后去外地工作,王老太在老伴去世后独居。女儿丽丽每月都寄赡养费回来,可因工作忙,又身在千里之外,有时一年也难得回来看望老人一次。王老太孤独难忍,就将女儿告上了法庭,要求女儿履行精神赡养义务,并要求将“没尽的精神赡养”折款作价予以给付。经居委会调解,王老太最后撤诉。请问:王老太的请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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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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