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请问我丈夫剩下2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解决?

作者:本刊政策顾问组一次性抚恤金丈夫文件精神离退休干部政策规定离退休费基本工资

摘要:我是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离退休干部的遗孀。我丈夫是“”伤残人员,于2005年1月去世,按政策规定应属于因公牺牲。按照内民政优[2007]48号文件的规定,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而当地拒不执行相关文件精神,仍按20个月的标准执行。请问我丈夫剩下2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解决?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老年世界

《老年世界》(CN:15-1013/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老年世界》宣传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干部历史功勋和优良的革命传统,以及他们离休以后发挥余热的先进事迹,丰富离休老同志的文化生活,指导他们学习、生活,为老同志们的健康服务,同时交流各地老干部的工作经验,介绍各地老干部工作中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及活动中心开展活动的典型。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