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养父母成年孝顺收养关系协议解除父母行为生活来源
摘要:养子女成年后,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尽赡养义务。任何不孝顺养父母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当养子女不孝,甚至有打骂、虐待、遗弃养父母的行为时,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所在的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规劝和教育。如果养子女仍不改正时,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当协议或经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时,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可以要求养子女给付生活费;如果因成年养子女虐待或遗弃养父母行为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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