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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的效力待定

作者:马力群效力待定合同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处分权人意思表示合同效力人的行为法律后果合同制度不确定第三人形成权相对人撤回权催告权订立行使无效追认权利

摘要:合同的效力待定是指其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以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效果效力是不确定的,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的行为,效力待定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即为合同的效力待定.在效力待定合同制度中,法律赋予相关第三人以承认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和撤回权.承认只能向合同的相对人行使.通过这些权利的行使使已成立合同的效力得以确定.效力待定合同包括以下几种类型: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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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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