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莎边防执法执法主体资格士官
摘要: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深入推进,在边防执法工作中,有限的警官警力与繁重的执法任务的矛盾日益凸显,士官参与边防执法势在必行。但士官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其在边防执法工作中的地位一直受到了质疑,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士官在边防执法中的基本生存样态。文章认为,可以尝试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途径,对公安边防执法中的士官进行定位和规范,从而建构士官参与边防执法的合法性基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辽宁警专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重要通知:《辽宁警专学报》已正式更名为《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省级期刊
人气 238639 评论 36
人气 154232 评论 33
人气 151907 评论 53
人气 123247 评论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