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木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可诉性
摘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范畴。因此,从法理上来讲当然具有行政可诉性。研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可诉讼,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合法保护和执法公正的问题。文章在论述我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现状及弊端的基础上,提出了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权利救助对策,即行政诉讼。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辽宁警专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重要通知:《辽宁警专学报》已正式更名为《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省级期刊
人气 239239 评论 36
人气 154591 评论 33
人气 152349 评论 53
人气 123725 评论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