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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学视域下的高等教育基本职能

作者:张乃翼立法学高等教育基本职能法律制度化

摘要:依照立法科学化原则,通过对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基本职能的分析,由此得出高等教育法是对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的反映,高等教育的基本职能决定高等教育的立法目的。高等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是高等教育及其管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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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CN:21-1500/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为推动高教、普教、职教全面发展服务,宣传国家有关高教、普教、职教等方面的有关法规、政策,介绍教育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经验、成果。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现已更名为《沈阳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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