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孔令斌反垄断法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济性垄断实体规范企业结合竞争制度立法程序性实体性禁止
摘要:一、完善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内容 加强反垄断实体性立法.同时不能疏漏反垄断程序性立法在完善反垄断实体规范的过程中,应注重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着眼点即为世界各国所普遍认同的经济性垄断立法。对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禁止联合限制竞争制度和控制企业结合制度应进一步完善,使其内容应更加丰富,规范应更加明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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