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起波; 宋东明格式合同价值冲突法律规制企业契约自由原则行政规制
摘要: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合合同等,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就其概念外延而言还包括示范合同(model form contract),指根据法律和惯例而确定的将之以示范使用的文件。本文所讲的合同是指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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