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付超警用无人机隐私权刑事搜查技术侦查令状制度非法证据
摘要:警用无人机在刑事侦查中主要应用于勘查取证、侦查布控、犯罪控制三个方面,其中蕴含侦查权与隐私权之冲突,突出表现为刑事搜查、技术侦查等环节的信息安全风险和取证瑕疵风险。借鉴美国等域外立法和司法经验,为兼顾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合法合理发挥警用无人机的作用,应严格其适用条件和适用程序,严格证据使用和数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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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察学院学报》(CN:21-159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及时总结公安理论研究前沿问题,介绍新成果、新动向,加强与同类院校、科研院所和公安实践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反映国际公安学术界的动态和信息,以推动本校教学与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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