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莎边防执法执法主体资格士官
摘要: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深入推进,在边防执法工作中,有限的警官警力与繁重的执法任务的矛盾日益凸显,士官参与边防执法势在必行。但士官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其在边防执法工作中的地位一直受到了质疑,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士官在边防执法中的基本生存样态。文章认为,可以尝试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途径,对公安边防执法中的士官进行定位和规范,从而建构士官参与边防执法的合法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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