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倜民事诉讼电子送达送达方式司法改革
摘要:送达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诉讼环节,关系着诉讼活动能否顺利进行,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在当前全国各地法院开展"电子司法"的改革进程中,电子送达作为送达制度的新方式,已在全国多家法院得到适用并取得了较大进展。在解决"立案难"的立案登记制导致"送达难"的背景下,围绕我国民事诉讼电子送达制度和实施现状,针对目前我国法院试点电子送达制度存在的缺陷,充分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可以为我国民事诉讼电子送达制度的改革提供合理化路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CN:21-142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遵循公安司法理论,交流公安司法工作经验,以为公安司法教学和实践服务的原则,促进教学、科研质量的提高为办刊宗旨。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