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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界定——兼探讨与诈骗罪在合同上之区分

作者:胡世伟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商事合同民事合同

摘要:对于如何界定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基于历史、体系、目的等解释方法,合同诈骗行为应当发生在市场经济活动即商事领域中;基于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分别对应于商事与民事领域,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属于商事合同;在合同内涵上,立足于商事活动的主体专业性、活动外观性以及营利性,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仅包括《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法律解释中体现商事活动特点的合同;在合同形式上,基于口头合同便于提高商事效率以及与现行法律相符合的特点,具备商事合同特点的口头合同也包括在合同诈骗罪所指的合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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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CN:21-142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遵循公安司法理论,交流公安司法工作经验,以为公安司法教学和实践服务的原则,促进教学、科研质量的提高为办刊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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