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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证何以形成:论民事推定的适用方法

作者:郑博涵合同无权处分恶意串通民事推定

摘要: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是法律在已受损害这一前提事实获得证明的条件下,绕过法官对基础事实的认定,而对法律事实中的法律问题(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有无)给出暂时性结论(推定事实)。证明责任本质上是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当事人承担的败诉风险,是对法律事实中事实问题的解决。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具有相同的正当性基础,但其在现行法律并未得到体现。本文尝试从基本法学方法论入手,分析主观恶意及串通行为推定与举证责任分配之间的关系,继而提出“民事推定五步法”,充分运用“民事推定”技术,完成原告请求权事实的证明,在此基础上,考察被告抗辩权基础,最终认定法律事实,据此作出判决。以期明晰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为案件的正确裁判及文书撰写提供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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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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