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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视野下的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问题思考

民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民事主体

摘要:我国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由于缺少民法精神和民法知识作支撑,因而容易出现侵犯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情形。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的重复发生,公安机关应该加强对警察的民法学习培训,并且配置相应的考核机制,目的是帮助警察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提高执法素质,保障民事主体的权益,促进执法规范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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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CN:21-142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遵循公安司法理论,交流公安司法工作经验,以为公安司法教学和实践服务的原则,促进教学、科研质量的提高为办刊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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