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慈健滥用职权罪重大损失罪数形态
摘要:滥用职权罪的危害结果是对国家公务正当性的侵害,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犯罪客体遭受侵害后的"进一步结果",将其解释为客观的超过要素是妥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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