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耀东 任容庆产权型保障房主动退出强制退出有限产权共有产权
摘要:当前,我国产权型保障房的退出方式可区分为主动退出和强制退出,构建公平、合理的退出机制是使产权型保障房回归"公共产品"价值属性的保证。完善产权型保障房的退出机制,须从分析退出机制的现存问题入手,以"有限产权"向"共有产权"理论的过渡为视角,重塑产权型保障房的物权属性,建立政府回购体系,推行交易的"内部循环"并制定统一的退出事由和多元化的退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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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现代化》(双月刊)创刊于1989年,由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CN刊号为:12-1166/C,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理论与现代化》注重反映社会科学各学科的科研和调研学术成员的思想,反映国内外学术动态,热诚欢迎国内的专家、学者和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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