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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制度根基

作者:赵春丽; 李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宪政政治制度根基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谐社会要求政治系统的均衡,要求以民主政治制度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以人为本”为价值导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制度根基在于社会主义宪政。社会主义宪政维持均衡的政治系统,推动实现政治和谐,奠定了社会和谐的政治基础:社会主义宪政有助于真正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价值追求;社会主义宪政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维持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政治秩序;社会主义宪政是实现“以人为本”的根本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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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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