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第五次宪法修正案蕴含的党规与国法关系

作者:欧爱民; 向嘉晨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党内法规国法国家监察委员会

摘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两大制度支柱。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是新时代优化国家治理结构的一次重大宪制变迁,必然会涉及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问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了丰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处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提供了思想指导。"党的领导"写入宪法正文形塑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党的领导"领域的交叉关系,即国家法律抽象确认与党内法规具体规定。国家监察机关的创设催生了党规国法衔接协调的新机制。党政联合制定混合性党规体现出党规国法的"一体关系","留置"取代"双规"等法治先行先试路径彰显出党规国法的转化关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理论与改革

《理论与改革》(CN:51-103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理论与改革》为全国中文优秀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是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四川高等学校优秀学报”,“四川省第一届社会科学特色学术期刊”。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