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施晓琳农村社会保障立法模式立法原则基本框架
摘要:目前日本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缺乏完整的法律制度、保障形式单一,社会化程度较低、保障制度的可操作性差、政府支持力度小等不足。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尽早确定我国所特有的立法模式及立法原则,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的基本框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理论与改革》(CN:51-103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理论与改革》为全国中文优秀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是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四川高等学校优秀学报”,“四川省第一届社会科学特色学术期刊”。
省级期刊
人气 299511 评论 74
人气 153830 评论 62
人气 139136 评论 19
部级期刊
人气 125470 评论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