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施润人本主义房地产法税收法律反思
摘要:“人本主义”应当是约束房地产税收法律制度改革的核心理念。税制改革应有利于平衡地方政府的城市发展理念,有利于土地资源保护基础上的住房充足供给。要以“充分关注纳税人生存状态和权利需求”为立足点,以房地产税法的制定为改革抓手,在开发、交易、持有三大环节进行税费的综合协调和平衡。在此过程中,应着重考虑程序正义和国情约束。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零陵学院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零陵学院学报》已正式更名为《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省级期刊
人气 238639 评论 36
人气 154231 评论 33
人气 151905 评论 53
人气 123243 评论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