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身体的自由:体育的生命伦理审视

作者:郭恒涛; 刘欣然生命伦理体育哲学自在自由

摘要:体育是人的实践活动的身体性(生命性)与文化性的融合统一。体育蕴含着丰富的伦理意蕴。在生命伦理的主体形态中,体育是人身体自由的表现形式,是自我存在的行为展示,是全面发展的实践要求,是生命意义自我实现的根本途径。身体的自由是通过生命的积极活动对外在的与内在的、物质的与精神的束缚的克服而得以展开和实现的。从生命伦理的视角来看,体育包含了人的生理自在、生物自知、生存自我、生活自觉与存在自由的不同层面,它们构成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底层到高端的递进提升的紧密结构。人作为体育的主体,其生命伦理价值的维系主要体现在生理自在的身体属性、生物自知的存在基础、生存自我的本性解释、生活自觉的文化关怀和生命自由的本质实现中。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伦理学研究

《伦理学研究》(CN:43-13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伦理学研究》办刊宗旨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学术性、思想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体系服务。”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