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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的“大伦理学”及其启示

作者:强以华 周勇大伦理学至善理智律神律法律

摘要:若将斯宾诺莎主要理解为唯理论者颇多不确,不仅是因为他把自己的主要认识论著作称为"伦理学",更是因为他的全部哲学体系其实就是一种具有形而上学意义的"大伦理学"体系。斯宾诺莎在自己的哲学中系统阐述了他之"大伦理学"的基于实体(神、自然)理论的人性基础和善的目标,以及通过认识服从理智律、通过信仰服从神律和通过社会服从法律的通达至善目标的三条路径。若能正确地从"大伦理学"的角度理解斯宾诺莎哲学,那么,我们就能看到斯宾诺莎哲学具有全新的哲学理论意义,以及重要的社会现实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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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伦理学研究》(CN:43-13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伦理学研究》办刊宗旨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学术性、思想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体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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