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文君 李伦自主最佳利益有限干预
摘要:自主原则的提出可以说是临床生命伦理学中最具重大意义的突破。从理论层面上来说,临床生命伦理学中的“自主”既然不同于康德的自主,也不必然是“个人原子主义”的体现。从实践层面上来看,由于医疗服务特殊,病人在认知能力、判断能力及医学知识上与医生存在差别,医生不仅应该在消极的意义上,也应该在积极意义上尊重病人的自主,因此通过有限的干预使病人获得较高程度的自我决定能力是可以得到辩护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伦理学研究》(CN:43-13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伦理学研究》办刊宗旨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学术性、思想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体系服务。”
省级期刊
人气 228325 评论 69
人气 97973 评论 51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80130 评论 50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55543 评论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