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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代婚姻道德生活

作者:彭定光清代婚姻道德生活

摘要:清代婚姻道德生活是通过婚姻选择、婚姻缔结和婚姻解除来呈现的。清代婚姻选择受着政治禁忌、尊卑禁忌、乱伦禁忌等的限制。这些限制反映了清代人在婚姻选择方面有着不同的价值动因。就大体趋势而言,道德在清代婚姻缔结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式微,而财物的作用却越来越突出。这种婚姻重财之风,使正常的婚姻缔结方式发生了异化,导致了收继婚、买卖婚、劳役婚、兄弟合娶、童养媳婚、抢婚等不正常婚姻的出现。夫妻离婚的权力由夫妻双方、双方父母、家族乃至清朝政府共同掌握,它意味着离婚是一个符合清代正义观的社会事件,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处理是一个道德问题,是一个谁应该承担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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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伦理学研究》(CN:43-13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伦理学研究》办刊宗旨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学术性、思想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体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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