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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工程共同体的环境伦理责任

作者:肖显静工程工程共同体环境伦理责任环境保护

摘要:工程共同体的各个组成部分应该承担环境伦理责任。投资者应该对工程组织共同体如企业的环境保护负领导责任。工程组织共同体如企业应该承担起对自然、对市场、对公众的生态责任,从“淡绿”走向“深绿”。工程师应该负有特别的责任,从“对雇主不加批评的忠诚”走向“批评的忠诚”。工程职业共同体如工程师协会应该负有对工程师进行环境伦理教育以及制定相应的工程师环境伦理规范的责任。工程管理者应该承担起对工程活动进行环境管理的责任,由初学者转变为关心的公民,再转变为实用主义者,最后成为赞成行动主义者。工人应该承担避免因操作失误而引发环境灾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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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伦理学研究》(CN:43-13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伦理学研究》办刊宗旨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学术性、思想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体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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