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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之“信”的层次与适用领域及其与当代诚信思想的沟通

作者:王雨辰 阮航诠释伦理层次适用领域诚信

摘要:孔子之“信”可从个人生活和政治生活两方面来理解。个人生活中的“信”的总的特点可概括为“直”,它既是对于社会交往的一种基本要求,适用于非血缘的、身份大体平等的关系类型。也是一种个体的道德境界,这种道德境界的“信”由低到高大致可分为“言必信,行必果”、“忠信”和“信义”三个层次。政治生活中的“信”,既是要求政府应通过合理的政策以取信于民,也是要求为政者须具备“信”德。要将孔子的“信”沟通到当代的诚信研究,既要求变革学术界流行的源自西方启蒙哲学的阐释规范,也应分清孔子之“信”的适用领域与层次,并恰当理解经济活动者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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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伦理学研究》(CN:43-13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伦理学研究》办刊宗旨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学术性、思想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体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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