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彩业道德权利义务自然主义道德重建
摘要:中国几千年来传诵的“不言利”的道德教育模式,不但忽视了作为人所需要的包括政治上、精神和物质上的一切权“利”,而且从客观上还鼓励了某些人的道德沦丧,所以,只讲义务不讲权“利”的道德,决不能达到社会教化的目的。作为道德教育者必须从这一点出发,一方面使道德教育适应人的天性发展,另一方面在自爱和爱他的基础上发现那种高贵精神和思想的种子,从这样的人身上着手道德精神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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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CN:43-13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伦理学研究》办刊宗旨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学术性、思想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体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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