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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传媒伦理的界定

作者:郑根成; 田海平传媒伦理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

摘要:要科学地界定传媒伦理,首先,不能偏离伦理“致至善”的本性;其次,须从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及应用伦理学三个层面深入考察传媒伦理的理论进路。本文认为,传媒伦理首先是对人们媒介行为中善恶选择的系统性探究,它系统地研究道德善的媒体当如何履职、媒体是否符合它的应当以及媒介从业人员在其媒介行为中对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的认识与抉择等问题;其次,与人们实际生活相关的是,传媒伦理也试图界定那些构成价值与生活规范的,被作为个体、群体或文化共同体的人们所共同认可的原则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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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伦理学研究》(CN:43-13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伦理学研究》办刊宗旨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学术性、思想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体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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