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建波; 马万里事权支出责任国家治理财力机制
摘要:科学的政府间事权划分是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财政体制的前提,是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现行政府间事权划分不科学、不合理,地方政府过多承担了教育、社会保障等全国性公共品支出责任,支出责任分配形成“小中央、大地方”格局,产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倒挂”、“小马拉大车”的问题。换言之,过度的公共支出地方化并不利于政府事权的有效履行,从而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诸多不利影响。那么,如何有效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呢?事权划分的第一步应厘清事权划分的逻辑进路,作到内外清晰、上下分明与横向互动;第二步是按照外部性与最优供给规模选择和确认事权责任主体;第三步是明确区分一级政府事权的层次性。此外,还要特别注意事权有效履行的财力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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