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岩立法目的多元论应对气候变化
摘要: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目的蕴含着应对气候变化法律特殊的价值定位与目标预设,为立法者开展气候变化立法活动提供明确的方向选择和规范设计指南。不同的立法目的理论廓清了气候变化立法的逻辑规则,为气候变化立法提供应然的制度模式,证成了气候变化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设定了实证规范的法律解释标准。综合性的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应当以“预防气候变化风险,适应气候变化影响”、“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其目的体系。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目的外在表达的载体,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立法目的条款的法律定位应当在立法目的多元论的指引下,发挥立法方向选择、行为规范指引、解释标准厘定等方面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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