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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失灵、国有企业与政府管制

作者:汤吉军市场失灵国有企业失灵机会主义政府管制

摘要:如果在完全竞争市场的世界里,只要依靠市场价格机制就能达到一种稳定的最优均衡,市场是有效率的,每个市场主体都能够在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一假定前提下作出良好决策。在这种情况下,私有企业是有效率的,是不需要政府对私有企业管制和创建国有企业的。然而,一旦因自然垄断、外部性和不公平等引起市场失灵,市场价格体系的内在机制就是不稳定的,很容易造成收入差距拉大和经济不稳定,最优均衡是不存在的。此时作为准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的存在是十分必要的,重点是弥补市场失灵。然而,由于国有企业所有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和道德风险,又使得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不稳定或经济低效率的来源,从而造成国有企业失灵,因此还需要政府加强对国有企业管制,包括反垄断法的制定实施、价格管制以及国有企业的分红和租金管理等,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及其目标。不能仅仅偏好私有企业,政府管制对国有企业而言也十分重要,这对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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