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素英儒家孝道生命意识家族伦理为仁之本
摘要:先秦儒家孝道思想并不局限于家族伦理之孝,还包括生命意识和为仁之本两重意蕴.生命意识是孝道思想的本质,解决了古代个体生命对生命本源的追问;家庭伦理是孝道思想的外化,以社会规范的形式规约着家庭中的基本关系;为仁之本则是孝道思想社会空间价值的延展,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古代社会,先秦儒家孝道正是在生命意识、家族伦理和为仁之本三重意蕴中得以传承和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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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刊》(CN:37-105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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