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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在自由情感——一种新型美学观的构建

作者:马立新自由情感主客体互作

摘要:哲学史上将真善美放置在一起来比较,这种思维模式存在着逻辑上的错误,故真善美三者统一的说法需要在学理上正本清源。首先,美的现象是一种完全的生命现象,也就是说美只存在于鲜活的生命个体,对于死者、不存在者或者其他一切无生命现象的客体谈美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其次,美的现象是一种生命现象中的特殊情感活动,在这种特殊的情感活动中,生命体能够从心理和生理上切身体验到一种高度自由愉悦的纯粹情感。再次,美的现象是一种由情感主体、情感客体和情境三种要素组成的有机系统,其中失却任何一种要素的参与,美都会荡然无存。关不是独立存在的自由王国,即美不具有客观实在性;审美主体不具有特殊性,即任何具有完全生命能力的人只要存在着审关情境都可以成为审美主体。审美客体不具有共同的属性,任何一个客体都存在着成为审美客体的潜能,即在一定的审美情境下都有可能引发主体产生美感。美是抽象的概念,无法比较测量;但关感是具体的,这就意味着美感既是可以分类的,又是可以测量的,我们不妨用“关感指数”来表征关感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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