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浩嫣金融监管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
摘要:金融混业监管是金融混业经营不可缺少的制度安排,是解决金融混业经营过程中外部性、信息失灵、垄断的有效手段。从法理学的角度看,金融监管是在保障私权的基础上,由政府代表公共利益对私权滥用、膨胀的干预。金融机构作为私权主体还承担一定的社会职能,更需要金融监管对其权力进行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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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刊》(CN:37-105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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