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艳婚姻法家庭人力资本夫妻共同财产分别财产制共同财产制
摘要:家庭人力资本作为无形资产,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而积累在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身上,能够创造更多财富的能力和技能。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和知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的当今社会,婚姻法应当将家庭人力资本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家庭人力资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不同的夫妻财产所有制形式下,应当采取不同的方式,这是将家庭人力资本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立法设计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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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索》(CN:14-1079/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理论探索》作者范围包括党校、高校、社科院等系统的专家学者,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宣传系统以及政府研究机构的专家领导,境外访问学者以及博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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