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问题及其解决思路

作者:邓江凌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性质界定新型总有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存在着所有权性质不明、主体虚位的弊端。通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界定,采用"新型总有"理论解决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问题,能够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成为完全意义上的所有权,从而为农民权益提供更加充分的保护,实现农村的社会和谐。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理论界

《理论界》(CN:21-1082/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理论界》以研究和探讨当前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