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阳一审程序结构起诉书一本主义事前准备第一次开庭后的准备程序
摘要:日本刑事一审程序结构可分为第一次开庭前的准备程序、第一次开庭后的准备程序、正式审判程序。这种精密司法的理性设计,与起诉方式的相适应,确保法官中立;实现了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的兼容;兼顾了公正与效率。我国如果对刑事一审程序进行再修改,其着眼点应落实在程序结构功能的完善上。日本这种三段式的一审程序结构,可以使法官职权有更大的发挥空间,更符合我国的制度传统和文化心理,不失为一种可借鉴的程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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