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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企改制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探讨

作者:张昱伟财务处理国企改制职工教育经费个人投资应付福利费职工福利费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处理规定改制过程负债管理职工工资应付工资国家政策财政部医疗费公益金资本金企业改建余额超支弥补

摘要:一、国企改制过程中有缺陷的财务处理规定 财政部313号文件规定:改建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仍作为流动负债管理,不得转为职工个人投资.因医疗费超支产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足部分,可以依次以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和资本金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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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界

《理论界》(CN:21-1082/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理论界》以研究和探讨当前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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