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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之比较

作者:张璐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诚实信用原则市场经济契约自由客观因素违约责任客观要求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制度模式两大法系违约制度合同法立法者

摘要: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契约自由越来越呼吁诚实信用原则的强化.但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违约还是不可避免的,违约责任也是合同法不可缺少的内容,完善的违约制度是合同顺利履行的有力保证,是市场经济顺利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立法者的一个重要的任务.我国吸收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又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最终确立了自己的与两大法系皆不同的制度模式.这里仅就违约制度中的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加以比较,找出二者的相同与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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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界》(CN:21-1082/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理论界》以研究和探讨当前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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