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配偶法定继承权重塑中对婚姻家庭伦理的考量探析

作者:潘智慧配偶法定继承权重塑婚姻家庭伦理考量探析

摘要:从财产继承的角度来讲,婚姻家庭伦理仍然占据了很关键的地位。依照现行民法规定。配偶应当拥有法定的继承权。现阶段的《继承法》对此虽然给出了相应规定,然而实质上并没有考虑到家庭伦理对于日常生活的价值所在,针对法律重塑生活秩序的力量予以过高的估计。由此可见,现行继承法亟待进行全面修正.进而重塑配偶继承权。具体在修订时,有必要借鉴并且吸收台湾民法对此的相关规定.确保把婚姻家庭伦理纳入法定的配偶继承权中。只有重塑配偶继承权的地位以及取得限制条件,才能确保密切结合婚姻家庭伦理与法律规定。为此对于重塑配偶法定继承权而言,应当明确婚姻家庭伦理在重塑过程中的价值所在,在此基础上提升《继承法》本身的可行性与合理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理论观察

《理论观察》(CN:23-146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理论观察》主要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前沿问题,研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问题,特别关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为广大中青年理论工作者特别是硕士生、博士生创设发表最新成果平台,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服务。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