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汉林司法社会化法院委托调解立法体系化程序法制化
摘要:法院委托调解制度是司法社会化的产物,有利于落实私权自治、提高解纷效率、促进案件执行和缓解社会矛盾。但实践中,法院委托调解制度也面临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政策推动成为委托调解的动力机制、规则缺失成为委托调解的制度瓶颈等方面。完善法院委托调解制度,应借鉴域外制度,实现立法体系化、程序法制化,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规范收费制度和委托调解的基本流程,建立受托主体准入制度、保密制度、中立评估制度及当事人恶意行为的规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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