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国有化土地保障土地集体所有农民经济发展公有化分化现象
摘要:土地国有化是土地公有化的一种形态,不同于1958年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公有化。1958年后土地集体所有制度的确立,农村土地的公有化真正的意义在于避免了后农村重新出现经济和社会的分化现象。从土地集体所有到土地国家所有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土地公有化程度的提高,而更重要的是目前对土地国有化的探讨已经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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