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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供养人员,怎么减?

作者:冯秀成财政供养人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费出国国务院总理办公用房

摘要: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个月前的“约法三章”又一项落地。今年3月.履新不久的国务院总理在记者见面会上约法三童:一是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二是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三是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到目前,只剩下“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这一条,中央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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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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