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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款当奖金发,如何定性?

作者:林启明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事业单位集体私分奖金单位名义单位负责人贪污行为国家机关

摘要:本案涉及到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与贪污行为的界限。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行为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以单位名义”是指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后,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集体私分给个人”是指参与私分的是单位的所有人或是大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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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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