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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明知”故犯?

我国刑法认识因素犯罪故意检察机关司法实践故意犯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湖南省湘潭市有期徒刑

摘要:正我国刑法第14条第1款将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概括为"明知"。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明知",对于故意犯罪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案例一"明知"亦可是主观过失2009年12月7日晚,湖南省湘潭市湘乡私立育才中学晚自习下课时,因一人跌倒导致拥挤,引发踩踏事件,造成8人罹难、26人受伤。事件发生后,该校校长叶继志、政教处干事彭和良、政教处主任陈新威被检察机关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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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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