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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取向应轻责行贿重责受贿

作者:卫志民受贿行为行贿者立法取向法律风险立法思路区别对待道德风险法律安排受贿者补充性

摘要:围绕如何有效地减少官员的受贿行为,我们可以有许多非常有效的对策,但本文在这里想提出一个补充性的、能够有效减少受贿行为的立法思路,那就是在法律层面上对行贿和受贿实行区别对待,对行贿者轻责,对受贿者实行严刑重典。表面看来,这样的法律可能会鼓励行贿,但准确地说仅仅会增加行贿的动机,而不是行贿的行为,仅仅是坏的动机并不会对社会造成伤害,我们所要限制的是行贿、受贿的行为,这样的法律安排会使受贿者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急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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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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