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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应诉的意义

作者:张晓红; 谢声贵出庭司法建议尊重群众民告官行政诉讼制度审理诉讼权利应诉县长

摘要:2004年7月16日,江苏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坐在被告席上的不是被告人,而是海安县县长章树山。这是今年2月该县县政府接受司法建议,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行政诉讼制度化,并列入目标考核后发生的政府首长出庭应诉的一件新事。这种尊重法律、尊重群众诉讼权利的做法,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好评,笔者也为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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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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