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制度中国历史监察御史监察部门地理形势汉武帝刺史唐高宗
摘要:从历史上看,巡视制度发轫于西汉,成熟于唐、明。汉武帝时,把全国划分为13部,每部设立一名刺史,共13个刺史。刺史的工作方法是"乘传周流"("传"指公家驿站的马车;"周流"意为到处巡视)。唐代中央下去巡视的官员,由监察部门的监察御史担任。唐高宗时担任过这一职务的韦思谦很有体会地说:"御史出使,不能动摇山岳,震慑州县,为不任职。"后来,唐朝又在地方依山川地理形势划分为10个监察区,也叫"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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